第四百九十六章 大炮在轰鸣(1)-《权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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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晟知道皇帝在暗示自己,若是火炮因此而公开,那么,今后就必须要掌握在朝廷或者说皇帝手里,严禁孔晟私人掌握如此国之重器。

    而事实上,即便是皇帝默许,满朝文武也未必会答应啊。

    孔晟早有思想准备。其实,既然他主动提出这般建议,说白了怎么能不考虑到后果呢。

    孔晟躬身下去:“陛下,臣正在充实完善火炮铸造技术,臣可以答应陛下,待臣出使回纥结束回到长安,一定会将完整的火炮铸造方法交给朝廷的火器铸造监,决不食言。”

    李亨狂喜,他前番之所以不惜以砍头来威胁孔晟,无非惦记的还是火炮铸造术。如今孔晟终于答应要将如此国之重器交给朝廷了,他焉能不高兴?

    其实孔晟从一开始就准备将火炮铸造技术贡献出来,推动这个时代的兵器科技进步。只是他不愿意火炮铸造术变成皇室私有的镇压天下的利器。而且,目前他所掌握的火炮铸造术的确还不成熟、不成体系,待他从回纥出使返回之后,他会全身心投入到火器的研发上,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加以充实完善。

    而同时,他会推动皇帝在国家层面设立火炮铸造监,这就是国家的机构部门,而不是皇室私有。这种东西,只有掌握在国家层面上,才不会沦为某一个阶层专权****的工具。皇帝可以更迭,可以改朝换代,但国家却始终都是那个国家。

    他还在考虑在大唐设立火器研究院。火器研究院,火器铸造监,火器配置司,这三大国家机构分别独立运作,各自制衡,分工协作,互相监督,火器就不会沦为私器。

    孔晟很清楚,火器只有作为国家行为,建立在国家工业体系发展的基础上,才会具有发展的空间。而如果是皇室的私器,当火器的价值被透支过去,皇帝就会失去对火器的重视程度。

    从火器技术的发展来看,自火药发明之后的700年间,中国发明了像火枪和突火枪之类的若干种火器。正如李约瑟所说:“从最早发现火药配方到射出与内膛口径吻合的弹丸的金属管状枪的完善,这整个过程在中国演进时,其他民族对此还一无所知。”后来蒙古人在长期的征战之中把火器带入他们所征服的阿拉伯和欧洲地区。一般地讲,火器传入欧洲的时间应该在13世纪中叶,或许还要晚些。然而,在500年后的鸦片战争中,最先发明火器的中国面对西方的坚船利炮,早已无可奈何,只有挨打的份。

    就火器的价值来看,中国人将它用于对付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威胁;当这种威胁被消除之后,朝廷就基本上失去了对发展火器的兴趣。而火器传入欧洲之后,欧洲人很快就接受了这种新式兵器,举国家之力推动发展,才有了后来西方火炮火器技术的突飞猛进,而最先发明火器的东方大国,却只能在西方火炮的轰鸣下被动挨打。

    在这件事上,孔晟想的很清楚。

    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会竭力推动火器在大唐的发展,这是增强大唐国力和军力的根本。而发展火器军工产业其实还是一个抓手,这同样会带动其他相关的很多产业,最终推动的是整个国家工业化程度的突飞猛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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