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羽毛、鱼鳞-《歧门古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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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按着胖子的逻辑,若是换做寻常人,肯定会先敲了那两具出现过的水银尸,可胖子偏偏没这么干,他的理由是怕我们等会儿会有什么用,便没有做那打算,先从别的尸身上下手看看。

    我听了他的话觉得好气又好笑,这货的思维真是与众不同,便问他:“你费了这么大的牛劲,有没有什么现呢?”

    他脸上带着口罩,看不清他的表情,不过但看他那双小眼睛也能猜出个七八分,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嗯...现倒是有,不过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我骂道:“小胖,你大爷的也不怕遭雷劈,前面还在说自己也是当过兵扛过炮的,这会儿就来毁坏尸体,还想有现...”

    正想好好教训他一番,emma突然拦住我:“邹易,你快看,那是什么东西。”

    抬眼看去,emma所指的地方正是那具刚刚被胖子砍了一铲子的水银尸,这会儿虽然还是站立着,但胸口却豁开了一条大口子,换做活人早就肠穿肚烂了,可它毕竟是具尸体,自然是不能和活人相较,不过那豁开的口子里却流出了一些东西。

    打眼一瞧居然是羽毛,不管是尸体还是人,肚子里没有脏腑,反而是些羽毛,着实有些诡异,我带着橡胶手套伸手就去捡掉出来的羽毛,一碰之下,这些羽毛瞬间化成了齑粉。由于长期在人体内没有接触过空气,最初这些羽毛的颜色也显得格外的鲜艳,但现在见了空气,也都变了颜色,变得有些黄黑。

    我们哪里见过这般情况,emma看着这些落出来的羽毛也有些不解,嘴里喃喃自语:“羽毛?怎么会有羽毛?”

    胖子一手拿着工兵铲,一手抚着下巴,语气故作沉重道:“嗯...可以理解,要是金银到有些不解了。”

    胖子的意思很简单,巴王为了引凤不惜下了如此血本,在这样的大山中建了一个这样的地宫祭坛,虽然活着的时候被自己的大宗伯给坑了,没有达成愿望,但仍然希望死后能够继续完成生前没有完成的遗愿。于是便找了一些人掏空了内脏,塞满了羽毛,制成人俑立在这里。

    虽然以前听古通说过,考古这东西因为大多数是没有文字记载的,所以多半是靠着当时找到的文物,和古墓遗迹的情况进行猜想,从而得出一些最看似最可靠的结论。但胖子这翻胡编乱造别说是精通考古的emma,就连我这个半路出家也不会相信。

    我本想让胖子停手,不要再胡来了,可emma却让他接着将其他的水银尸挨个敲开看看。

    对emma的决定我非常的不理解,或许是因为我自己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对于这些没有死在战场上的军士有着格外特殊的一种感情在其中,近乎于鞭尸的做法,我实在是难以接受,有心出手制止,却又见emma眼神坚定的对我说:“这些尸体或许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或许能找到一些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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