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男大十八变! 较之三个月前第一次见到陈默时,方玲发现陈默不仅变高了,还变帅了许多,这都快要赶上他的偶像顾乐天了。 “是啊,过分谦虚可是会遭雷劈的。”众女非常赞同方玲的观点。 “我真不会唱歌,不信你们可以问天少。”陈默一脸无奈,怎么他说实话就没人信呢? 众人闻言,纷纷把目光投向朱天。 朱天点头作证:“默少没骗你们,他真不会唱歌,记得高中时,我和他还被同学们戏称为‘鬼哭狼嚎二人组’。” 真的假的?众人一脸不信,方玲开口道:“默总,让我们见识一下鬼哭狼嚎的唱功。”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方玲话音刚落,众人纷纷响应:“就是嘛,让我们见识一下。” 陈默在盛情难却之下,不得已点了一首刘珂矣的《半壶纱》,在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刘珂矣是陈默在另一个时空比较喜欢的一个网络歌手,所以在小说世界,陈默把刘珂矣提前十几年安排出道,而且还是“词曲唱”三位一体的歌坛才女,有着“禅意天后”的封号。 另外,由于陈默写的不是华娱,所以当初他在设定小说大纲时,没有同步另一个时空的明星和网红。 也就是说,大家可以把“小说世界”视为与地球有着99.99%相似的“平行世界”。 “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揽五分红霞,采竹回家……” 自打陈默开唱后,众人终于明白何谓鬼哭狼嚎二人组? 啊~~~这简直是魔音灌耳! 实话说吧,陈默的声音不难听,不过唱功着实让人不敢恭维,要不是大家见唱歌的是陈默,他们都有股切歌的冲动。 果然,人无完人。 朱天见陈默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五音不全的默少,终于安心了,要知道这几个月,他可是把陈默的变化看在眼里,如果陈默突然拥有一副好歌喉,他会考虑陈默会不会像某些小说中所描述的那般被人夺舍了? 旋即,朱天暗自摇头,他觉得自己是写小说把脑袋写坏了,现实生活中又怎可能发生“夺舍”那种非科学能解释的事呢? 第(3/3)页